聖洗禮是耶穌基督設立的,藉著祂的話語,使領洗者憑藉這個聖禮得著上帝所賜的應許、創造和堅固他們的信心,得享永恆的生命。所以教會稱洗禮為「施恩具」,說明上帝藉洗禮將耶穌基督為世人作成的事,賜給願意領受恩典的人。按照聖經的道理,洗禮的應許也賜與給信徒的兒女。

堅信禮是一個教會傳統的禮儀,已領洗的兒童至十多歲的時候(一般是十二歲),教會會為他們舉行堅信禮,向信眾表明信仰。

轉會禮不是聖經所定的禮儀。一個已領洗的信徒,因著不同的原因,須要由原本所屬的教會轉往某地方的教會時,為了表示彼此的信仰是相同及合一的,在傳統習慣上,那某地方的教會便會舉行一個轉堂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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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是耶穌親自在被賣的那一夜,與門徒共渡逾越節晚餐時設立的。祂將餐內的無酵餅和葡萄酒分給門徒領受,藉此說明這是祂的身體和寶血,為他們而犧牲的,所以日後教會在施行聖餐時,便分發無酵餅和葡萄酒給領受的人。耶穌那晚立聖餐時不單將聖餐規定了,還囑咐教會日後不斷的施行。因此教會在起初就在聚會時同領聖餐 (使徒行傳2:42,20:7;哥林多前書10:16-17,11:20-34),以表明領受者的合一性、讓我們知道耶穌的應許及記念祂的作為、堅固信徒已得著救恩的信心,及宣揚主的作為。

在聖餐中主耶穌的體血真實地臨在餅酒中 (實體臨在說),即領受者領聖餐時可經歷:真實的餅和酒;真實的主的身體和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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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息年與禧年的律法記載在利未記25章,而在出埃及記21:2-6與申命記15:1-18也有記載安息年的律法。安息年就是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的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建葡萄園,這是善待土地的規定。而安息年的土產,要給奴婢、雇工、外人和野獸作食物;也要幫助有需要的人在債務及奴僕自由上妥善安排,這是善待人的規定。

而安息年及禧年(七個七年)在古以色列國時代被編排在司法律中的人力經濟項目╴,按司法律的「一般性公義」原則,今天的信徒可根據教會的需要與教牧商量可否實行「安息年」,因為「安息年」其中一個原則是善待工人。

本會屬下有堂會實施「教牧同工安息年休假」制度,就是教牧每事奉七年便有一年休假,有些是九個月、或六個月、或三個月不等,讓事奉的教牧人員藉此可作專心的休息和進修,休假後能更有力量事奉教會。但現實上每間教會的境況卻是不一樣的,不可能一刀切來處理這問題。作為教牧同工亦應明白,甲教會有該制度而自己服事的教會沒有,這是很普遍的事,心態上不要比較,也不要作難,因自己回應上帝的呼召作教會牧者時,並不是為此而來事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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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本會教牧同工彼此間的交流,凡本會教牧同工均務必出席一些由總會舉辦的活動,這些活動有些是定期性的 (如:教牧同工團契、教牧同工及董事退修日、周年活動等),有些是非定期性的 (如:特別專題講座、美國母會同工到訪交流、聖經學院及神學院活動、總會指定的特別活動等),教牧同工們請留意有關通告及宣佈,並預早作出安排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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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本會教牧同工在執行聖工及聖禮上有更合一的理念,並不斷實踐與更新,本會安排不同的訓練予新入職的同工,以及定期的進修計劃或交流活動予本會在職的同工,俾能堅固和牧養群羊。

非畢業於南亞路德會神學院或本會指定的同宗神學院之教牧同工必須修讀以下8個課程:神論、人論、基督論、救恩論、教會及聖工、末世論、奧斯保信條及馬丁路德大小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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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屬下堂會如需聘請傳道同工須以書面向總會提出申請,並清楚列明有關要求及資歷,經董事會通過後,總會將提供廣告格式予堂會,堂會可按其需要刊登廣告,並將刊登資料及日期交總會存檔。

堂會亦須以書面向總會提出成立呼召委員會,表明堂會呼召該應徵者的意向和原因、呼召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及其職份 (主任牧者 / 執事會主席 / 執事或肢體代表);經董事會通過後,總會將委任至少一位代表出任該呼召委員會主席,處理有關教義和聖工等事宜,並口頭通知堂會主任牧者,隨即可安排接見。

堂會請注意:在未決定是否呼召該應徵者前,切勿答允該應徵者任何有關僱傭的條款;而堂會須遵守本會的薪酬調整指引製定僱傭福利,並監察堂會的財政能力,總薪酬福利支出不能超過去年總奉獻收入的80%,特別情況須向總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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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每年的員工薪酬變化建議,是按照政府對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參考而訂出。本會考慮香港現時的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和堂會及單位的財政狀況,以及同工對薪酬調整的需求,作出薪酬調整的建議,每年4月1日起計算。

薪酬方面設最低要求的建議百分點,或屬下堂會/單位與所屬教牧同工及職員們自行磋商需要,以製定有關的加幅 (但不可超越去年總奉獻收入的八成)。其他福利包括聖工開銷 (只適用於牧者)、住屋津貼 (只適用於已婚牧者)、強積金及醫療保險等亦按時作出更新或調整。而假期方面則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為基本指引。

為保障員工,本會不同職稱均設最低起薪點,各單位在聘請員工時所給予的薪金不得低於此基本指引,以維持合理的工資水平;而總會亦會按照各單位提供的聘請條件制定聘書,由員工、堂會執事會主席/單位負責人及總會主席簽署,以表明員工、堂會/單位與總會的所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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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路德會按立成為牧師的候選人必須是男性,並且必須符合下列最低要求:持有南亞路德會神學院或亞洲路德宗神學院所頒發的神學學士學位;以及在本會任職全時間傳道同工連續事奉至少六年,並必須在所提請按立的堂會任職全時間傳道同工至少三年。

本會董事會經議決後可通知屬下堂會、或屬下堂會經執事會向總會提名,或本會經董事會議決後直接按立適合的候選人為牧師。

堂會必須藉書面連同有關文件向本會董事會申請以啟動該按立程序,董事會將成立「按立委員會」跟進有關評估的進程,並向董事會提交書面報告,待董事會正式議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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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的傳道同工如被提名為按立牧師的候選人 (簡稱「牧師候選人」),須按本會的規定進行有關程序。完成所有程序後,本會董事會便授權申請的堂會按立該名「牧師候選人」成為本會及該堂會的牧師,以牧師職份牧養該堂會。

被提名的傳道同工須符合「南亞路德會按立牧師政策」所示的資格,並本會屬下堂會以書面連同有關文件向本會董事會申請提名,以啟動按立程序。本會董事會將成立「按立牧師委員會」作審核及接見「牧師候選人」,向董事會呈交書面報告,表達「按牧委員會」的結果。

董事會審閱「按牧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方決定是否接納「牧師候選人」的按立。若是,申請堂會須委任「按立牧師聖職崇拜禮儀小組」,根據本會的規定和禮儀跟進有關進程,並須於半年內完成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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